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案件亮点
男女双方婚内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时男方主张协议全部无效,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认定了《婚内财产协议书》的部分效力
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2006年生育一子。双方婚前感情尚可,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发现双方三观及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双方感情逐渐淡漠。
在2020年5月,男方主动向女方承认其与婚外异性同居生活,且与婚外异性生有一子,并要求女方为自己的非婚生子办理户口。
至此女方才知晓男方已出轨长达五年之久。女方为了让男方能够回归家庭,双方于2020年6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对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约定。
但男方并未悔改,继续与婚外异性同居生活,并于2020年7月底从家中搬出。双方开始分居,感情彻底破裂。
2021年女方想离婚,男方同意离婚。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女方主张按照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分配财产。男方则主张,自己没有仔细查看协议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主张协议全部无效。于是无奈的女方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
争议焦点
夫妻双方婚内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如何证明该协议的效力?
案件结果
接受委托之后,赵丽律师和女方沟通了案情。
发现双方签订协议书时并未咨询律师,是双方自行约定的,所以协议书中的内容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而本案中最大的难点就是证明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只有确认了协议书的真实性,才能主张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赵丽律师让女方准备好男方出轨的证据,以及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从签订协议书的背景以及男方出轨的事实出发,说服了法院。
最终,法院认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部分依照了协议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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