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甲方(男方):xx男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xx女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被抚养人xxx,男,现年x周岁,原由女方xx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xx自xx年xx月xx日起随男方xx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xx.
2、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xx一次。
3、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xx的户口迁移手续。
4、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xxx
乙方: xxx
xx年xx 月xx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