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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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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抚养权的归属,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在一段婚姻破裂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即是双方会对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进行争夺,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若有不利于子女的成长的行为的时候,另一半可申请抚养权变更,那么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本律师就为大家做出总结,以期对大家有帮助及认识。

一、抚养权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二、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关系未成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我国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原先的抚养权决定,具体有两种变更方式:

1.起诉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

  1.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而且,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可以按照其自身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

2.协议变更

就像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对于种变更方式,是准许承认的。

如上就是申请抚养权变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上面都是会严苛按照法律的相关标准来定,并没有特殊对待。对于这方面有任何疑问的,可以来电咨询我,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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