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子女抚养纠纷,找专业抚养权纠纷律师,如需帮助欢迎在线咨询! lizhenz@126.com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子女抚养

哪些人群需要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意定监护就是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通过书面的方式指定特定的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哪些人群需要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呢?接下来,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细情况吧。

  一、意定监护的含义

  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特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意定监护的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通过书面的方式指定特定的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二、哪些人群需要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1、对配偶缺乏信任

  我们知道,依据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一旦出现意外,配偶将理所当然的成为法定监护人,对处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着决定性的权利,这时候,如果父母、子女与配偶的意见不一致,将以配偶的意见的为准。所以,不管是基于感情不好,还是基于配偶能力欠缺,我们建议,若不信任配偶,那么建议签署意定监护声明书或者签署与自己认可的人签署意定监护协议,以在必要的时候保护自己的权利。实务中因没有意定监护协议,配偶方和父母一方大打出手的案例比比皆是,我相信这肯定不是当事人想要看到的。

  2、长期同居的伴侣

  我们认为此处的伴侣指长期同居的异性伴侣以及同性伴侣。

  现代社会,大家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慢慢分化,出现了大量长期一起生活的但是不登记结婚的伴侣。当然现实中长期一起生活的同性伴侣也越来越多。

  这种情况下,因同居关系之间的身份关系没有法律的保障,所以,在现实中最亲密的人却无法成为关键时刻能够签字的人。所以这部分人群对于意定监护协议或者意定监护声明书的需求就特别大。

  再次我们也建议长期一起生活的双方,应当认真考虑双方的身份关系,并且有必要的情况下,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完成对另一半的委托。

  3、丁克家庭/失孤家庭

  就像文章开头的例子一样,等到一定年龄,可能我们无法指望我们的配偶或者子女完成监护的义务,这个时候,我们应当提前考虑让谁做自己的监护人,以安排好老年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人群需要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定监护制度,满足了多样的监护需求,同时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解决很多特殊人群后顾之忧。目前而言,法律仅规定通过书面的方式确定监护人,没有规定意定监护协议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程序,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最好签署意定监护协议书,并进行公证。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