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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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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三个因素来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通常父母抚养子女到年满18岁,除非存在民法典中规定的三个情形。那么,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约定一方承担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影响子女向另一方追讨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何时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
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吗,以及何时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的介绍可知,当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在读大学生;身体有缺陷,没有生活能力时,父母应当承担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离婚双方在协议里对此方面进行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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