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当前社会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婚姻诈骗。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那么婚姻诈骗如何认定,婚姻诈骗罪要判几年呢?请看下文的分析与总结。
一、婚姻诈骗如何认定
婚姻诈骗认定条件: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
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三、婚姻诈骗罪要判几年
根据我国关于诈骗类的法律上面表明不会将婚姻关系作为诈骗犯罪是否能够成立的一种必然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了诈骗即使是婚姻的关系也会因为诈骗被定罪。因为婚姻关系并不是一种能够避免责任的关系或是条件,如果是因为具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的行为给否认了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婚姻诈骗才会被认为是犯罪的一种。
但是如果已经确认了是婚姻诈骗的,要注意的就是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有要求的,还有一些确认婚姻诈骗的方法:
首先就是关于身份证真伪的鉴定,在双方相处时要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记住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再到公安机关查证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人或是号码;然后查明户籍的真伪性,根据自己记住的其户籍所在地到当地继续查访,询问当地派出所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人;最后就是查询对方是否有结婚的记录,看对方以前有没有登记过结婚,经过这些方法的验证可以初步的确定是否是婚姻诈骗或者是找出犯罪人的相关信息。
但是对于这样的问题的判断也需要谨慎,不能单方面的认为是婚姻诈骗的行为,其实还有可能是不道德的婚姻,如果在过激的情况下也会被误认为是婚姻诈骗,那么具体的如何区分这两类的情况,首先就是看犯罪的时间,而婚姻诈骗的时间一般是在结婚前进行的,在结婚前利用结婚的条件来非法的占据他人的钱财实行犯罪;还有另外的判别婚姻诈骗的条件就是,看双方相处时对方是否使用了虚构事实也就是欺骗的方式来骗取他人的钱财,通常行骗人会给被骗人一点好处,再实际掌握和控制被骗人的钱财的行为。
除了前面的两种可以判定为婚姻诈骗的行为还有第三种行为也可以判定为婚姻诈骗,那就是要看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被骗取的财产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又或者是被骗的财产与被骗人是有关系的但是又是其他人的财产的情况,那部分的财产不是属于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这样也是属于婚姻诈骗的情况,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事情发生后关于被害人的态度来确定情况,而最后构成并且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的根据我国的法律将会根据情况会被判刑并且处罚相应的罚金,根据诈骗的数额来看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或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又或者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上文所述即是对于“婚姻诈骗如何认定,婚姻诈骗罪要判几年”的问题的解答分析,婚姻诈骗严重者构成刑法犯罪,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电话咨询。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相关链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