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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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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纠纷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有许多读者提问,今天,本律师就审理离婚姻损害赔偿案件注意问题有哪些,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以下分析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需注意的两个问题

  1. 1、注意区分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侵权的界限。

  2. 婚内侵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及身体遭受侵权造成的损害,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被毁、一方遭虐待或身体上受到伤害。婚内侵权可以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婚内侵权赔偿诉讼可以随时提起。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提出只限于离婚诉讼当时及之后一年内。离婚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婚内侵权行为致使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受害人起诉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合并审理,因此时发生了婚内侵权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的竞合。

  3. 2、注意区分离婚损害赔偿与离婚财产分割的界限。

  4. 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夫妻双方平等的原则下分割。在分割过程中,对无过错方的照顾是在平等的前提下,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上照顾无过错一方。而离婚损害赔偿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用过错一方的财产进行赔偿。当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高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为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应先进行离婚损害赔偿,而后进行分割。

二、损害赔偿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上文所述即是对离婚赔偿的认定条件及认定步骤的讲解,现实生活中状况皆有不同,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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